怎样才能被认定为诈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跟我借钱,当时说得好好的啥时候还,结果到日子了根本联系不上人。我就怀疑这人是不是故意骗我钱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具备哪些条件才会被认定是诈骗行为呢?是只要不还钱就算吗?还是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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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认定为诈骗,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从主观上来说,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他打心底里就想通过欺骗手段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或者出于善意。比如,有人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吸引你投资,目的就是骗取你的钱财,这就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其次,在客观行为上,存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情况。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像谎称自己是某大公司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能赚大钱,骗你投资;隐瞒真相则是对一些关键事实故意不告诉你,例如卖二手车时,隐瞒车辆发生过严重事故的情况。 再者,骗取的公私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地标准可能有所差异。即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 最后,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之,认定诈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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