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威胁导演会怎么判?


在我国,对于诈骗犯威胁导演的判罚,需要综合考虑诈骗行为和威胁行为这两个方面。首先来看看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接着说威胁行为,如果诈骗犯威胁导演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威胁导演的行为若符合“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就可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如果诈骗行为和威胁行为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法院通常会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所以,具体对诈骗犯威胁导演的判罚,要结合诈骗的数额、情节以及威胁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