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没有受到刑罚会怎么判?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好像实施了诈骗行为,但还没受到刑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判定的。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依据什么来量刑,是按照诈骗金额,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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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没有享受刑罚”这种表述不太准确,推测你想问的可能是诈骗未遂或存在某些特殊情况不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况。 如果是诈骗未遂,它依然按诈骗罪定性。对于未遂罪犯,量刑时可参照既遂罪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不同情形的量刑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也不会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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