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一个需要严谨判断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该罪。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非法收购”。“收购”指的是用金钱等财物购买野生动物的行为。而“非法”则是指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交易、运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所以,如果收购的行为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合法许可,就可能属于非法收购。 其次,关于收购的对象。并非所有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都会构成此罪,关键在于收购的是否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国家将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比如大熊猫、东北虎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猎隼、猕猴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果收购的是这些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就极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者,要考虑收购的目的和用途。如果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为了进行非法的贩卖、加工利用等商业活动,那么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就更大。但如果是出于救助等合理目的,并且及时联系了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认定为犯罪。 最后,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数量和情节来判断。一般来说,收购的数量越多,情节越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量刑也会更重。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种类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有相应的数量标准来界定情节的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要综合考虑收购行为是否非法、收购对象是否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购目的和用途以及收购的数量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