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打架如何判定责任?


在判定小孩打架的责任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白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责任主要是涉及到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等问题;而刑事责任则是针对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 对于民事责任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重要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打架造成他人损害时,他们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同时,在实际判定中,还要看打架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比如事情的起因、谁先动手、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如果是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内发生的打架事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学校等教育机构如果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和管理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小孩打架的行为达到了相应的犯罪标准,就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