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有一起医疗事件引发了争议。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家属认为是医生的责任,要追究医疗事故罪。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怎样才算是构成医疗事故罪,想了解一下判断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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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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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法律概念,它涉及到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良后果时,如何判断相关医护人员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阐述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点。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简单来说,就是在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具备合法行医资格,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比如医生、护士、药剂师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这些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才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其次,主观方面,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求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与故意不同,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例如,医生在手术前应该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如果因为疏忽没有发现患者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导致手术出现严重问题,这就可能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再者,在客观方面,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医务人员在医务工作中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通常表现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手术操作,护士不按时给患者用药等。二是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来确定。 最后,要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后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虽然医务人员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但就诊人的不良后果是由其他因素(如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不可抗力等)主要导致的,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因素。在实际的法律认定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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