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判定构成专利侵权案件?

我自己有一项专利,最近发现市场上有类似的产品,我怀疑对方侵权了。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判定为专利侵权案件,想了解判定的标准和方法,以便确定是否要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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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案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要确定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权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授予,并且在有效期内。只有有效的专利权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专利已经过期、被宣告无效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等,那么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例如,一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该专利技术就进入了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其次,要分析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比如,甲拥有一项新型手机充电器的专利,乙未经甲的许可,擅自制造并销售这种充电器,那么乙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 再者,需要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通常通过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书和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来确定。专利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它明确了专利权人所主张的权利边界。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那么就可以认为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例如,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描述了一种杯子,其特征是有一个把手和一个密封盖,被控侵权的杯子也具有相同的把手和密封盖,那么就可能落入了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专利法》规定了一些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比如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等。如果存在这些免责事由,那么即使行为表面上符合侵权的特征,也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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