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撞人如何判定?


闯红灯撞人在法律上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闯红灯撞人的事故中,闯红灯通常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闯红灯的一方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也就是说,撞人者可能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伤者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若导致伤者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其次,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闯红灯本身就违反了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规定,会面临相应的罚款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最后,关于刑事责任。如果闯红灯撞人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且撞人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等情形之一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