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山东诈骗会怎么判?

我在山东,最近遇到了诈骗的事儿,想知道在山东,诈骗行为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判刑的。是和其他地方一样,还是有山东当地的特殊规定呢?很担心自己的遭遇,也想多了解点法律知识,所以想问问具体的判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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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诈骗犯罪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山东,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价值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在山东,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六千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犯罪,面临相应刑罚。比如诈骗金额在六千元到八万元之间,一般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诈骗金额在八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诈骗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此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者是否属于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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