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


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判定要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权。商标权就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简单来说,就好比您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或者模仿来用。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判定是否侵犯商标权,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使用的情况。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可能构成侵权。这里的“同一种商品”很好理解,比如都是卖矿泉水的。“类似商品”则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而“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等。 二是看是否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您明知道是侵权商品还进行销售,那也会构成侵权。即使您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但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看是否存在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情况。商标标识就像是商标的“身份证”,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这些标识都是违法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四是看是否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也被称为“反向假冒”,同样侵犯了商标权人的权利。 此外,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也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其他损害”的情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在实际判定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对是否侵犯商标权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向商标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