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后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我之前因为涉嫌一起案子被取保候审了,现在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该如何解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走什么流程吗?我不太懂这些,怕自己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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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遵守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但又保证其能在社会上正常生活,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对于不起诉后取保候审的解除,具体流程如下: 通常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决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这两份文书非常重要,它们是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法律文件。然后,执行机关会及时通知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在收到这些通知后,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就正式解除了。如果之前缴纳了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还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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