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犯偷盗罪怎么量刑最轻?


首先,我们要明确“偷盗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盗窃罪”。它指的是,一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等手段,拿走别人的财物。简单来说,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拿到自己手里,不想还回去。 对于学生犯盗窃罪如何量刑最轻,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从年龄因素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特定的八种严重犯罪(其中不包括盗窃罪)才负刑事责任。要是犯罪的学生不满十六周岁犯盗窃罪,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造成严重后果,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学生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有可能不被定罪量刑的。 在犯罪情节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构成盗窃罪。如果学生盗窃的财物价值没有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另外,如果学生有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也能让量刑变轻。比如,学生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就属于自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要是学生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属于胁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还有,如果学生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那就是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