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授权书是指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授权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授权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署的授权书才可能是有效的。比如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签署的授权书在这方面就是符合要求的,但如果是一个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签署的授权书,就是无效的。 其次,授权书的内容要合法。授权的事项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授权的事项是违法的,那么这份授权书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授权他人去进行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样的授权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而且授权书的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也就是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再者,授权书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授权书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写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详细说明授权的事项,比如是授权处理房产买卖事宜,要写清楚房产的具体地址等信息;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是全权授权还是部分授权,授权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在书面授权书上,授权人要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是法人授权,还需要加盖法人公章。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还要求授权书进行公证,比如在涉外的授权委托中,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更具有证明力。 最后,授权必须是授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授权人是在自愿、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署的授权书。如果是在他人的威胁下签署的授权书,授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该授权书无效。总之,只有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授权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