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证据目录怎么做?


再审证据目录是在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一份用于整理和说明所提供证据的文件。它的作用在于让法院和对方当事人能够清晰地了解证据的种类、来源、证明内容等信息。 制作再审证据目录,首先要明确其基本内容。通常一份完整的再审证据目录应包含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内容、页码等信息。序号是对证据按照一定逻辑顺序进行编号,方便在庭审等过程中引用和说明;证据名称要准确概括该证据的核心内容;证据来源需说明该证据是从何处获得的,比如是当事人自行收集的、相关单位提供的等;证明内容要简要阐述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或主张;页码则标注该证据在证据材料中的具体位置。 从格式上来说,一般采用表格形式呈现较为清晰。可以使用 Word 等办公软件制作表格,将各项内容分别列在不同的列中。表格的设计要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查看。 在证据排列方面,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按照证据的种类进行排列,比如先排列书证,再排列物证、证人证言等。也可以按照案件事实的发展顺序进行排列,将与同一事实相关的证据集中在一起,这样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我国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再审证据目录的格式和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强调了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说明的义务。例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当事人在制作再审证据目录时,应当围绕这些法定的证据种类进行整理和编排。同时,法院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和案件的公正审理,也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规范的证据目录。 总之,制作再审证据目录需要严谨细致,确保能够准确、清晰地向法院展示所提供的证据及其证明作用。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制作,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