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遗产是否有时效?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遗产,但一直没去办理继承手续。现在过去几年了,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已经过了能继承遗产的时间。我想了解下,继承父母遗产到底有没有时效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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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遗产是否有时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继承开始的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父母去世那一刻,继承就已经开始了,不存在所谓开始的时效问题。只要是法定继承人或者有合法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相应的遗产。 不过,在涉及遗产分割和权利主张方面,存在一定的时间规定。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遗产分割没有争议,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处理。但要是存在争议,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继承人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利受到了侵害,比如其他继承人独占了遗产等情况,那么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如果从继承开始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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