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该如何管理?


未成年犯罪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措施,目的在于既让未成年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又注重他们的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首先,在刑事责任认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进行了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司法程序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例如,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在刑罚执行上,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制度有助于避免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而受到过多的负面影响,利于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社会也承担着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的责任。政府、学校、社区等各方面会通过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多种方式,帮助未成年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为他们未来的生活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