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进行调解?
我涉及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想了解一下这个调解具体是怎么进行的。不知道在调解过程中有哪些步骤,遵循什么原则,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怎样的效力。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主持下,附带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的活动。 从调解的阶段来看,在整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都可以进行调解。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也能主持调解;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同样可以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需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自愿原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参与调解,任何一方都不能被强迫。合法原则则要求调解的内容和程序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的具体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由主持调解的机关或人员宣布调解开始,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介绍调解的规则和程序。然后,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接着,双方进行协商讨论,在主持人员的引导下,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就会制作调解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即生效。 调解成功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就按照调解协议执行,被告人按照协议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