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时证据怎么调取?


在法院起诉离婚时,证据的调取是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方法和依据。 首先,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是常见的方式。当事人自己可以收集与离婚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双方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可以直接从自己的手机、电脑等设备中获取;如果是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自行收集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其次,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比如涉及银行存款、股票账户等金融信息,当事人通常无法自行获取,此时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调查申请。 另外,还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例如,证人即将出国定居,可能无法在庭审时出庭作证,此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要根据证据的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取方式,确保所获取的证据合法有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