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在法律上怎么取证?


在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取证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步骤,关乎着当事人能否在法律层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取证方法和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网络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环境中,具有一定价值、能为用户所支配的虚拟物品,例如游戏账号、装备、虚拟货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取证时,第一步要固定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证据形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常见的电子数据取证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自行收集,比如截取相关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截图等。要注意截图应完整,包含时间、双方账号等关键信息。同时,对于聊天记录等,建议通过录屏的方式进行完整记录,以证明其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调取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当发生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的用户注册信息、交易记录等证据。不过,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司法机关的协助调查函等文件。 此外,还可以考虑申请公证。公证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公证,能够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公证人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电子数据的收集过程进行记录和证明,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最后,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联,并且收集证据的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是不能被法院采纳的。总之,在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中,当事人要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