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案量刑是怎么判决的?


在我国,赌博案的量刑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聚众赌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通俗来讲就是通过赌博来赚钱,比如通过抽头、收取场地费等方式获利。“以赌博为业”就是把赌博当成自己的主要职业,以此来维持生活。 而对于“开设赌场”,包括传统的线下赌场,也包括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比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节严重”一般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院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上述的金额、人数等,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所以,赌博案的量刑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