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这是它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的重要特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里的第三方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例如,甲开车撞了乙的车,造成乙受伤和车辆损坏,那么乙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就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得到赔偿。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目前,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在理赔方面,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也有一些免责情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或者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