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给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的费用,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以下将从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给付期限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所有合法收入。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方式。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这种方式比较常见,它能根据支付方的收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也能保障孩子在不同阶段的生活需求。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比如支付方有稳定的大额资金来源,且有支付能力,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但一次性给付需要谨慎考虑,因为未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孩子的实际需求增加等。 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此外,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继续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总之,在确定抚养费时,建议双方先进行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