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时,夫妻共同还债该怎么办?是不是只要没离婚就都是一起分担债务?
我和配偶还没离婚,现在面临一些债务问题,不清楚哪些是需要一起还的,哪些可以分开还。想知道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怎么认定,以及在没离婚的情况下,共同还债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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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及分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并非只要没离婚就一定都是一起分担。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款项,以及其中一方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比如为家庭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等所产生的债务,通常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方为了给孩子报名参加兴趣班而借款,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一般情况下,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么就用共同财产来偿还。比如夫妻共同存款足以支付债务时,就直接从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偿债。 然而,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就需要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债务清偿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各自的收入、财产状况等,协商由一方多承担一些,另一方少承担一些,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债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夫妻双方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资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签署相关协议,说明这些资产归各方所有、两人共有或是一些资产属于各自行使权,另一些则属于共同行使权。但必须强调的是,这样的协定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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