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赔偿的钱怎么出?


工伤鉴定赔偿的钱由谁出以及如何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目的是在职工遭受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的过程中,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具体的支付流程是,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相关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赔偿费用支付给职工或相关医疗机构等。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也有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例如,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