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钱如何发放到账?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说是有征地补偿,但是到现在还没拿到钱,也不知道这补偿钱是咋发到我们手里的。想了解下一般征地补偿钱是通过什么方式、按照什么流程发放到我们账户上的,会不会出现不发或者少发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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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钱的发放涉及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钱的发放流程通常如下:第一步是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第三步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第四步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步是征地的审核和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步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第七步是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第八步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意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步是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有关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最后一步是交付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关于发放方式,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款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账户。对于土地补偿费,一般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如果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密切关注征地补偿相关的公告和动态,如有疑问或发现补偿未及时、足额发放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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