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入土地上修建简易房怎样计缴房产税?


在探讨在租入土地上修建简易房如何计缴房产税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这里的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对于在租入土地上修建的简易房是否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关键在于该简易房是否符合上述房屋的定义。如果简易房具备了房屋的基本特征,那么就有可能需要缴纳房产税。 关于计税依据,有两种情况。一是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二是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在租入土地上修建的简易房,如果是用于自用,一般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计算房产税。这里的房产原值需要合理确定,通常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因为土地是租入的,土地成本应按照租赁期限进行合理分摊计入房产原值。例如,租赁期限为10年,土地租赁费用为100万元,每年分摊的土地成本就是10万元。再加上修建简易房的建造成本等确定房产原值。假设房产原值为200万元,当地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那么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 - 减除比例)×税率,税率为1.2%,即200×(1 - 30%)×1.2% = 1.68万元。 如果简易房用于出租,就按照从租计征的方式,以租金收入乘以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例如,每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一年的租金收入就是60000元,那么应缴纳的房产税=60000×12% = 7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某些地区对于一些小型的简易房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所以,在实际计缴房产税时,建议及时与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