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一房两卖,第一买受人该如何维权?

我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也付了钱。可后来才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自己作为第一买受人,该用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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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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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中,“一房两卖”是指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对于第一买受人来说,权益很可能受到严重侵害。那么,第一买受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屋还未过户给第二买受人,第一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因为第一买受人已经和卖方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卖方有义务将房屋交付并过户给第一买受人。 其次,若继续履行合同已不可能,比如房屋已经过户给了善意的第二买受人,第一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一买受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解除与卖方的购房合同。 合同解除后,第一买受人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因为第一买受人已经支付了款项,但由于卖方的违约行为未能获得房屋,卖方应当返还相应的款项,并承担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 同时,第一买受人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第一买受人除了要求返还房款和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其他损失,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如果与卖方协商不成,第一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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