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证明被执行人配偶的银行存款为共同财产?

我是申请执行人,现在发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有银行存款,想把这笔存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执行。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这笔存款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什么方法和途径可以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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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财产证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证明被执行人配偶的银行存款为共同财产,首先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证明被执行人配偶银行存款为共同财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可以查看存款的来源。如果存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收入、经营收益等存入的,就很可能属于共同财产。例如,能查到工资流水直接存入该账户,或者经营生意的收入款项进入这个账户等。这时候可以通过银行调取相关的转账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另一方面,看存款的使用情况。要是这笔存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支付房贷、子女教育费用、家庭日常购物等,也能说明它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收集相关的消费凭证,如发票、缴费记录等来证明。 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调查夫妻双方的约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认定为共同财产。可以收集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约定的书面协议,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证明双方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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