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银行支票进行诈骗会怎么判刑?


使用银行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依据票据诈骗罪来进行定罪量刑。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这里的金融票据就包括银行支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在量刑时,除了考虑诈骗数额,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是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所以,具体的判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