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如何处罚和判刑?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里,不同的犯罪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处罚和判刑也会有区别。 首先,对于主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简单来说,主犯在犯罪中起主导、核心作用,所以处罚相对较重,要对他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比如一个盗窃集团的头目,他要对整个集团所有的盗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其次,从犯也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一定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通常是协助主犯完成犯罪,比如望风、提供工具等。由于其作用相对较小,处罚也会比主犯轻很多。例如在一个抢劫案件中,有人负责抢劫,有人负责在外面接应,接应的人就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再者,还有胁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在被他人胁迫的情况下参与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所以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其被胁迫的程度和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如有人被威胁家人安全,不得已参与了诈骗活动。 最后,教唆犯也有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是通过劝说、利诱等方式促使他人犯罪的人,其处罚要根据在犯罪中起到的实际作用来定。比如有人教唆未成年人去盗窃,这种情况就会从重处罚。 共同犯罪的处罚和判刑要综合考虑各个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