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被挪用会怎样追究责任?


在法律中,执行款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款项,这笔款项是专门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资金。而挪用执行款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挪用执行款的单位或个人首先需要承担返还执行款的责任。这就好比你借了别人的钱,必须要归还一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执行款物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不仅包括返还挪用的执行款本金,还可能包括因挪用行为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利息损失等。也就是说,挪用者除了要把钱还回去,还可能要补偿因为他挪用这笔钱,导致原本应得这笔钱的人遭受的其他损失,比如本来可以用这笔钱去投资获得的收益。 在行政责任上,对于挪用执行款的法院工作人员,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些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如果是情节较轻的挪用行为,可能会给予警告、记过等较轻的处分;但如果情节严重,比如挪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等,就可能会面临撤职甚至开除的处分。这是对法院工作人员职业行为的一种规范和约束,确保他们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从刑事责任角度,挪用执行款的行为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对于挪用公款罪,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会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挪用执行款的人员符合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且实施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挪用行为,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发现执行款被挪用,当事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等相关监督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