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应该找哪个部门?


如果遇到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首先,居委会(村委会)可以管。居委会和村委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调解居民纠纷的职责。它们离居民生活近,能及时了解情况,通过沟通、调解,尝试让子女认识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促使问题解决。这是比较便捷、常用的第一步,能在比较平和的氛围下处理问题。相关法律依据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这里的居委会(村委会)就属于有关组织。 若经居委会或村委会调解达不成一致协议,还可以申请由司法局进行调解。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有专业的调解资源和人员,其调解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能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入手,再次尝试化解矛盾。 要是经过这些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到法院诉讼处理。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赡养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子女不执行判决,父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可能构成遗弃罪,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解决不赡养老人问题,先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不行再走司法途径,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