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租一个房子,但是又担心之后会有什么突发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所以想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形下是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想清楚知道具体的情况,心里有个底。
展开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经过沟通,都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这很好理解,比如双方在租赁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像承租人找到了更近的住处,和出租人商量后,出租人也表示同意,这样就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是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合同里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交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出租人就可以行使解除权。 然后是法定解除,有多种情况: 1. 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为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居住了,承租人就可以解除。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2. 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是为了充分保障承租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3. 对于出租人而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有相关规定。还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是《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 相关概念: 法定解除: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就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好出现某些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