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都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租个房子,和房东谈合同细节。我想提前了解清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这样签合同的时候心里有底,也能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就想具体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都有哪些违约情况,避免之后出现纠纷不知道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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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情形分为出租方违约和承租方违约。 先说出租方违约情形: 首先,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简单说,就是到了该交房的时间,房东却没有把房子交给你,或者只交了一部分,这时候房东就得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要是因为这个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比如承租人临时找房产生了额外费用,房东还得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其次,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比如合同里约定有空调,但交房时没有,或者房屋存在墙体裂缝等安全隐患,房东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另外,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比如房东要卖房,没通知承租人,直接卖给别人了,这种情况房东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再看承租方违约情形: 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这是很常见的违约情况,就是到了该交租金的时候,租客没有按时交。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如果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是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比如租客在屋里肆意破坏,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屋内设施等,超出了正常使用范围,租客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是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租客没经过房东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别人,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相关概念: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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