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该如何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维护双方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说明。 首先,要明确违约情形。在租金支付方面,比如可以约定租客超过一定天数(如15日)未支付租金视为违约;房东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房屋也属于违约。在房屋使用方面,租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结构,房东无故干扰租客正常使用房屋等都构成违约。 其次,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是经济赔偿,既可以约定违约方按一定比例(如租金总额的20% )支付违约金,也可以针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像租客违约提前解约导致房东重新出租期间的租金损失等。二是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租客逾期支付租金,在承担违约金的同时仍需按合同支付租金。 再者,还可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发生违约争议时,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若选择仲裁,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等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概念: 继续履行:就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应履行的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对损坏的租赁物进行维修等方式来弥补违约造成的影响。 赔偿损失:违约方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金钱补偿。 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