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租房合同违约该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协商解除,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房东和租客双方都同意不租了,那就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是法定解除,有多种情形。比如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像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这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还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催告后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再者是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这个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当租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时,处理方式如下: 一般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应适当减少。要是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就按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处理违约的途径有:双方协商解决,比较灵活快捷;找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比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受损害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