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在我国,解除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这是最常见也最和平的一种方式,双方商量好相关事宜,比如租金退还、物品交接等问题后,就能解除合同。 其次是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事先约定好如果出现某些情况,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比如约定如果承租人连续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次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这种约定的情况出现时,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租赁合同。 再者是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有多种情形: 1.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比如租了房屋用来居住,却用来做仓库堆放重物导致房屋结构受损,出租人就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有相关规定。 2.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将租赁物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承租人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别人,房东知道后可以解除合同。 3.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租客一直不付租金,房东催了之后还是不付,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 4. 非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导致承租人没办法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的房子因为自然灾害倒塌了,没办法继续居住或使用,承租人就能解除合同。 6.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比如租的房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像墙体严重裂缝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承租人随时能解除合同。 相关概念: 法定解除: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