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怎么快速重开?


当发票开错需要快速重开时,我们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并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且是当月发现的,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可以直接将开错的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具体操作是在开票系统中找到该张错误发票,点击“作废”按钮,并在纸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这种方式比较便捷,能较快完成重开。 要是跨月发现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就不能直接作废了。此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开具正确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之后再按正常流程开具正确的发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的情况,如果是当月发现且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以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然后据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最后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若跨月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且购买方已将发票用于申报抵扣,那么购买方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之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在整个发票重开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