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样实现?
我租了一套房子,最近房东说要把房子卖了。我挺喜欢这房子的,也想购买。听说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可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实现这个权利,是直接跟房东说就行,还是有什么特定的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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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期间,当出租人要转让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下面来详细说说它如何实现。 首先,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这就明确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基础。 其次,实现优先购买权要经历以下步骤。第一步是通知。出租人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房屋出售的情况。合理期限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通常是提前一定时间告知,以便承租人有足够时间考虑是否购买。 第二步是承租人表态。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要在一定期限内明确表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表态,就会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第三步是同等条件。这里的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方面与其他购买人相同。比如,其他购买人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承租人也需要以同样的付款方式来购买。 第四步是签订合同。如果承租人决定购买且满足同等条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就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成交易。 不过,也存在一些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限制的情况。除了前面提到的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外,如果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也会丧失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也无法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承租人要实现优先购买权,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出租人通知后及时、明确地做出反应,并满足同等条件,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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