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离婚协议该如何认定?

我和前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现在对协议里一些条款的效力有疑问,不清楚这个民政离婚协议到底要怎么认定,是只要签了字就都有效吗?还是有其他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呢?我想弄明白这些,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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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政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所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的书面协议。要对它进行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考量。 首先,协议的主体方面。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该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协议的内容方面。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协议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如果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那么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转移给一方,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再者,关于协议的形式。离婚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会进行备案。从效力上来说,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并不意味着它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如果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和处理。 此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不过,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总之,民政离婚协议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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