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的员工可以撕毁劳动合同吗?
我已经从原来的公司离职了,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之前签的劳动合同。突然有点好奇,我现在已经离职了,这份合同对我好像没什么用了,我能不能把它撕毁呢?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行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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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已经离职的员工撕毁劳动合同通常是可以的。 首先,当员工离职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基本履行完毕,此时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实际的约束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这意味着法律主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的保存责任,并未对离职员工处置自己持有的劳动合同作出限制。 其次,劳动合同撕毁本身并不影响其曾经具备的法律效力。即使合同被撕毁,在需要的时候,比如涉及到劳动纠纷追溯等情况,只要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保存了合同文本,依然可以起到证明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实的作用。 不过,虽然离职员工撕毁劳动合同一般不会有法律上的不良后果,但从谨慎角度讲,如果后续存在潜在的劳动纠纷风险,例如涉及到离职补偿、社保缴纳争议等问题,保留劳动合同可能会为自己提供一定的证据支持。但如果确定不存在这些潜在风险,且员工认为劳动合同对自己没有保留价值,那么撕毁也是可以的。 相关概念: 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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