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劳动合同没拿该如何处理?
我从公司离职了,但当时忘记拿劳动合同了,现在有点担心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处理,能不能再去拿回来,不拿的话会不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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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劳动合同没拿,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及相关分析: 首先,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一般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也就是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离职后这份合同更多是作为一个曾经劳动关系的记录凭证。 如果员工想要拿回劳动合同,可以尝试与原用人单位协商索要。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比如向劳动保障局投诉,要求劳动保障局监察机构派监察员赴原用人单位协调查处相关问题。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单位有保存义务,员工有权合理索要查看。 如果监察部门处理不好,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有权申请调解组织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则可申请仲裁。 另外,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里要注意前提是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就是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属于构成了违法的行为,员工是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的,这个赔偿的金额一般是双倍的薪资,最高上限是不超过十一个月。若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去解决的,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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