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在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规定。当小规模纳税人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来说,在实现销售收入时,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当符合减免增值税条件时,减免的这部分增值税应转入当期损益。一般是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科目。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其他收益”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现了一笔不含税收入100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那么在确认收入时,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103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元。如果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减免条件,减免了这300元增值税,那么就需要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元,贷记“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300元。这样就完成了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