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现错误该如何救济?


当法院民事调解书出现错误时,有多种救济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我们要了解民事调解书的含义。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发现民事调解书存在错误,一种救济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这里的“违反自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是被强迫、威胁或者受到欺诈等情况,并非出于自己真实意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 另外,人民法院自身也有纠错机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如果错误属于笔误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补正笔误适用该条规定。也就是说,对于一些文字表述上的错误、计算错误等笔误,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方式进行纠正。 当事人在发现法院民事调解书存在错误时,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