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被执行人后如何才能解除?


当一个人成为被执行人后,若想解除相关执行措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方式。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对于第一种情形,即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这意味着你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如数偿还债务、履行相应的行为等。比如,如果你是因为欠款纠纷成为被执行人,那么你就需要把欠款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执行费用等全部还清。一旦全部履行完毕,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部门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相关执行措施。 第二种情形,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在执行过程中,你和申请执行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例如,原本要求一次性偿还欠款,经过协商改为分期偿还。当你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完毕后,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执行措施。 如果是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情况。这通常是申请执行人基于某些原因,比如与你达成了其他的约定,或者对你的履行情况表示认可等,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删除你的失信信息。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规定,就会解除相关执行措施。 而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等其他情形,一般是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执行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当满足相应条件时,法院会主动采取措施删除失信信息,解除对你的执行限制。总之,成为被执行人后想要解除,关键在于积极履行义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