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债务该如何偿还?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面临破产。公司欠了供应商很多货款,还有银行贷款,我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破产的情况下要怎么偿还。是先还银行还是先还供应商?会不会要我用个人财产来还?希望能了解一下破产债务偿还的具体规则。
展开 view-more
  • #破产偿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债务偿还指的是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对其债务进行清偿的过程。破产程序旨在公平地分配债务人的财产,以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在我国,破产债务偿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首先,当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职工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工资等权益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保障。例如,一家工厂破产,工人的工资和相关补偿就会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涉及到社会的基本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它们的优先受偿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正常运转。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之间的货款欠款、银行贷款等。在这一顺序中,各债权人按照其债权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普通债权,那么每个债权人只能按照自己债权占总普通债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清偿。例如,A、B两个债权人,A的债权是100万,B的债权是200万,总普通债权是300万,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只有150万,那么A可以获得150万×(100万÷300万) = 50万,B可以获得150万×(200万÷300万) = 100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破产,投资人或合伙人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能会用个人财产来偿还企业债务。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公司破产债务,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