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方案该如何申报?

我家这边要进行拆迁,听说拆迁方得有拆迁补偿方案,我想了解下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申报的,具体流程是啥样的,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申报之后多久能有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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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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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案的申报是一个较为严谨且涉及多方面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拆迁补偿方案通常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就是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拟定方案前,征收部门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拟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需要包含多个重要内容。比如征收范围,明确哪些区域的房屋会被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标准,会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等因素来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这能让被征收人清楚知道如果选择产权调换会得到怎样的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保障被征收人在搬迁和过渡期间的基本权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会涉及这部分补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接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好拆迁补偿方案后,要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论证的目的是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方案会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在这个期间,被征收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如果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所以,拆迁补偿方案的申报涉及到拟定、论证、公布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修改等多个步骤,并且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其公正、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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