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该如何离职?

我跟公司签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不想再续签。但我不知道该走怎样的流程离职,是直接跟领导说一声就行,还是要提交书面申请?后续的工作交接、工资结算这些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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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签时,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步骤,以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应当明确自己不再续签合同的意向。如果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那么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接下来是离职流程方面。一般来说,劳动者需要提前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提前多久通知,但从职业素养和工作交接的角度出发,建议提前一段时间告知用人单位,例如提前一周或半个月等。最好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在申请中明确表达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意愿。 关于工作交接,这是离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将自己负责的工作、相关资料、办公用品等进行详细的交接。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安排人员与离职劳动者进行对接,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工资结算方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及时结算并支付工资。如果涉及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给劳动者。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总之,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离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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