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以下为您介绍审查该认定书的方法和依据。 首先,审查认定书的制作主体是否合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也就是说,只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交通警察制作的认定书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制作认定书的交警不具备相应资格,那么这份认定书在合法性上就存在问题。 其次,审查认定书的制作程序是否合法。交警在处理事故时,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程序。比如,应当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程序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影响认定书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再者,审查认定书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书需要明确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以及事故的经过等。这些事实应该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如果发现事实记载不清或者与证据不符,那么认定书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 另外,审查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在审查时,要分析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的大小。如果责任划分明显不合理,比如一方的轻微过错却被认定为主要责任,那么就需要进一步质疑认定书的合理性。 最后,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总之,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其合法、合理、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