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销?


责任事故认定书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等之后,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认定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撤销责任事故认定书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能否撤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也就是说,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是有权利申请对责任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有机会撤销或更改原认定结果的。 其次,来讲讲申请复核的流程。当事人需要撰写书面的复核申请,在申请中要清晰地指出原责任事故认定书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责任划分不合理等情况,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然后在规定的三日内向作出责任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会对申请内容以及原责任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也可能会自行开展调查。经过审查,如果发现原责任事故认定书确实存在错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原责任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那么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此外,如果在复核申请受理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所以,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一定要认真准备,准确指出问题,争取在复核中达到自己期望的结果。 总之,撤销责任事故认定书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出复核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